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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08:54:28 作者:哈尔滨医科大学 阅读次数:次


  为推进学科优先发展和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科发展生态, 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内科学及下设三级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二、招聘学科及医院
  1.内科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2.传染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
  3.呼吸系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二临床医学院);
  4.内分泌与代谢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5.肾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6.消化系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7.血液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
  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2.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较深,有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科团队协同攻关;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请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件主题为“姓名 应聘学科”。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学校、医院两级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吴思平
  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电子邮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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