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庆校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4〕6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3.申报人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厅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的,在立项结果下达之前申报人不得申报。
4.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5.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再次申报,除非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新课题的设计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已申报过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的申请书,在立项结果下达之前,相同或相近内容不得再次申报。
6.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人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书内容不得抄袭,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二)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 年内完成。
(四)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附件2),申请人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范围外结合实际拟定题目,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因其歧义或争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稿
申报人进入学校凯发地址首页app主页-院系部门-院系设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凯发地址首页app主页,点击右下角“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初次使用大学工号需点击“账号激活”后再登录。
登录后点击“2024省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栏的“申报”,分别上传:
1.pdf版《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3);
2.pdf版《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附件4);注意盲审活页需严格审查,出现任何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excel版。
以上电子稿无需盖章,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
(二)纸质材料
学校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1.《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学院需在“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2.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截止时间
(一)教师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人
(二)学院上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4年5月23日12:00前在系统内完成上报。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校部主楼118室(可邮寄)
附件:1.各学院申报限额
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5.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6.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7.大学工号查询二维码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