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工作,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选题
课题设立自由选题项目和命题项目。
(一)自由选题项目
要以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结合实际需要,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应用性和实证性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
课题申报范围、方向及研究领域请参考《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3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内容拟定适宜题目。自由选题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在当年推荐申报的自由选题一般项目中选拔推荐。
(二)命题项目
由课题负责人依据当年课题指南命题进行申报,分会择优确定立项。
二、申报条件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不含2 项)的课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人以往所承担的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4.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承担并完成过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经历。
三、项目经费
本次学会课题研究由申请者自筹经费。
四、研究期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25年12月。届时学会将组织结题验收。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名额
各单位课题申报限额详见附件6。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2.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申报程序
(一)教师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
(1)《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无需盖章;
(2)《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即“盲审表”,其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附件4);
(3)《2023年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2.申报人通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凯发地址首页app主页,进入“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在系统内上传并申报材料后,点击“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7。
3.教师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8:00前。
(二)院级评审
各申报单位初审申报书,组织评审后,根据限额在管理系统内提交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8:00前。
(三)校级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按限额推荐至学会参加评审。
(四)学会网站提交申报材料
通过校级评审被推荐参加学会评审的申请人,需在中华医学会网站上进行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凯发地址首页app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
1.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 2023 年课题立项指南
2.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
3.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
4.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
5.2023年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6.各单位申报限额
7.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